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 范圍
本標準給出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的主要內容以及附件信息。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核電廠、其他社會組織和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應急預案 emergencyresponse plan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最大程度減少事故損害而預先制定的應急準備工作方案。
3.2應急響應 emergency response
針對事故險情或事故,依據應急預案采取的應急行動。 3.3應急處置 emergency rescue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擴大,而采取的緊急措施或行動。 3.4應急演練 emergency exercise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依據應急預案而模擬開展的應急活動。 4 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4.1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程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應急預案編制、推演論證、應急預案評審和批準實施8個步驟。
4.2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相關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預案編制工作組中可按實際情況邀請周邊相關企業、單位或社區代表參加。 4.3資料收集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歷史事故與隱患、地質氣象水文、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及應急人員能力素質等有關資料。
4.4風險評估
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撰寫評估報告(編制大綱見附錄A),主要內容包括:
a)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
b)分析各種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確定事故具體類別及級別;
c)評估現有事故風險控制措施及應急措施存在的差距,提出應急資源的需求分析。
4.5應急資源調查
全面調查本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以及周邊單位和政府部門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分析應急資源性能可能受事故影響的情況,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得出的應急資源需求,并提出補充應急資源、完善應急保障的措施,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編制大綱見附錄B。
4.6應急預案編制
依據事故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結果,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立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結合組織管理體系及部門業務職能劃分,科學設定本單位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依據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區域范圍,結合應急處置權限及能力,清晰界定本單位的響應分級標準,制定相應層級的應急處置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方面的內容,落實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應急預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的特點,做到職責明確、程序規范、措施科學,盡可能簡明化、圖表化、流程化。應急預案編制格式要求見附錄C。 4.7推演論證
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應急響應程序,相關部門及其人員可采取桌面推演的形式,模擬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逐步分析討論,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4.8 應急預案評審 4.8.1評審形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或論證。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應急預案論證可通過推演的方式開展。 4.8.2評審內容
應急預案評審內容主要包括:基于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結果,從應急預案體系設計的針對性、應急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響應程序和措施的科學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方面進行評審。 4.8.3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評審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a)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落實參加評審的單位或人員,將應急預案、編制說明、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其他有關資料在評審前送達參加評審的單位或人員。
b)組織評審。評審采取會審形式,會議由參加評審的專家共同推選出的組長主持,按照議程組織評審;表決時,必須有不少于出席會議專家人數的四分之三同意方為通過;評審會議應形成評審意見(經評審組組長簽
字),附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家簽字表。表決的投票情況,應當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并作為評審意見的附件。
c)修改完善。生產經營單位應認真分析研究,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評審表決不通過的,生產經營單位應重新組織專家評審。
4.9批準實施
通過評審的應急預案,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實施。 5 應急預案體系 5.1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科學合理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并注意與自然災害、社會安全、公共衛生等其他類別應急預案相銜接。
5.2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5.3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專項應急預案重點強調專業性,應根據可能的事故類別和特點,明確相應的專業指揮機構、響應程 序及針對性的處置措施。當專項應急預案與綜合應急預案中的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相近時,可不編寫專項應急預案,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5.4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重點規范基層的先期處置,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5.5應急處置卡
為便于應急預案的使用,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應急處置卡按照使用對象劃分,可以分為應急組織機構功能組應急處置卡、基層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兩種類型。應急組織機構功能組應急處置卡用以展示企業不同層級應
急組織機構功能組,以及有關負責人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基層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用以展示現場處置方案中該崗位應急處置的步驟要點。應急處置卡要便于攜帶。
6 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6.1總則
6.1.1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范圍。 6.1.2應急預案體系
簡述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構成分級情況,明確與地方政府等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可用圖示)。 6.1.3應急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6.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部門)或人員(可用圖示),明確構成單位(部門)的應急處置職責。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應急組織機構可設置相應的工作小組,各小組具體構成及職責任務建議作為附件。 6.3預警及信息報告 6.3.1預警
對于可以預警的生產安全事故,明確預警分級條件,預警信息發布、預警行動以及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的程序及內容。 6.3.2信息報告
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與通報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通報程序和責任人。 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時限和責任人。
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責任人。 6.4應急響應 6.4.1響應分級
結合事故可能危及人員的數量、影響范圍以及單位處置層級等因素綜合劃定本單位應急響應級別,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一般不超過Ⅳ級。
a)Ⅰ級:事故后果超出本單位處置能力,需要外部力量介入方可處置。 b)Ⅱ級:事故后果超出基層單位處置能力,需要本單位采取應急響應行動方可處置。
c)Ⅲ級:事故后果僅限于本單位的局部區域,基層單位采取應急響應行動即可處置。 6.4.2響應程序
確定應急響應程序(應配上響應流程方框圖),主要包括:
a)應急響應啟動
明確應急響應啟動的程序和方式。可由有關領導作出應急響應啟動的決策并宣布,或者依據事故信息是否達到應急響應啟動的條件自動觸發啟動。若未達到應急響應啟動條件,應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實時跟蹤事態發展。
b)應急響應內容
明確應急響應啟動后的程序性工作,包括緊急會商、信息上報、應急資源協調、后勤保障、信息公開等工作。 6.4.3應急處置
明確事故現場的警戒疏散、醫療救治、現場監測、技術支持、工程搶險、環境保護及人員防護等工作要求。 6.4.4擴大應急
明確當事態無法控制情況下,向外部力量請求支援的程序及要求。 6.4.5響應終止
明確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6.5后期處置
明確污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應急處置評估等內容。 6.6應急保障
6.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可為本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以及備用方案。同時,制定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6.6.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相關的應急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
6.6.3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更新及補充時限、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建立檔案。
6.6.4其他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經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注:6.6節的相關內容,應盡可能在應急預案的附件中體現。 6.7預案管理
主要明確以下內容:
a)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宣傳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
b)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的計劃、類型和頻次等要求; c)明確應急預案評估的期限、修訂的程序; d)明確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7 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7.1適用范圍
說明專項應急預案適用的范圍,以及與綜合應急預案的關系。
甘肅科信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備案號:隴ICP備2021002961號甘公網安備 62010502001525號